為規范“江蘇精品”認證活動,維護“江蘇精品”品牌形象,推動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日前,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了《“江蘇精品”認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自2020年9月20日開始實施,對加強我省“江蘇精品”認證工作的頂層設計和制度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管理辦法》共5章22條,適用于在我省開展的“江蘇精品”認證及其監督管理活動。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了“江蘇精品”認證的概念、原則及職責分工。“江蘇精品”認證,是指認證機構根據國際通行的合格評定方式,在農業、工業、工程和服務等領域,統一評價依據、認證規則,以統一標準開展的高端品牌自愿性認證活動。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動、社會參與、標準引領、市場運作的原則。省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依職責負責“江蘇精品”認證總體策劃、頂層設計、統籌協調等工作。各級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江蘇精品”認證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是明確了“江蘇精品”認證標準。“江蘇精品”認證標準體系由《“江蘇精品”評價通則》及認證系列技術標準組成。認證技術標準可以根據江蘇地方特點和發展需求,由企業、第三方技術機構、研究機構和社會團體提出并制定,由相關社會團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規定發布。對有明顯區域特征或文化特色的產品,認證技術標準可采用國家或地方已發布的、適宜開展認證的標準。認證技術標準應當達到國際先進、國內一流的水平,涉及的指標應具有領先性、示范性、可證實性,并兼顧社會關注的產品或服務特性,且通過《“江蘇精品”標準先進性評價通用要求》評價。
三是明確了“江蘇精品”認證實施要求。“江蘇精品”認證實施規則由認證聯盟組織制定并發布。認證實施規則應對相應產品和服務的認證程序、認證依據、現場審查、后續監督等做出規定。認證實施規則經認證聯盟秘書處確認后,由實施認證的認證聯盟成員自行上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后實施。認證聯盟成員依據《“江蘇精品”評價通則》的要求,對認證委托人是否符合自主創新、品質高端、服務優質、信譽過硬、市場公認等情況進行評定。對符合《“江蘇精品”評價通則》要求的認證委托人,依據“江蘇精品”認證規則,開展與其申請對應的產品認證或服務認證。通過認證的,認證聯盟成員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向認證委托人出具“江蘇精品”認證證書。獲得認證證書的認證委托人,可以使用“江蘇精品”認證標志。
四是 明確了“江蘇精品”認證的監督管理。認證聯盟成員應當對獲得認證證書的產品或服務是否持續符合認證要求開展獲證后監督,按照監督結果做出認證證書的保持、暫停或者撤銷等決定。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或違法失信的,認證聯盟成員應當撤銷認證證書,三年內不得再次受理其認證申請。認證聯盟成員未按照法律、法規及認證聯盟章程等規定開展認證活動的,認證聯盟應當依據聯盟章程處理。各級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認證聯盟和認證聯盟成員開展的“江蘇精品”認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認證聯盟及其成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規定開展認證活動的,依法予以查處。發現獲得“江蘇精品”認證的產品或服務存在問題的,依法作出處理并將相關信息通報認證聯盟及相應的認證聯盟成員。